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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工作评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6-0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干部选拔考核、激励机制,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现对我校各级学生干部2023-2024学年工作进行评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3-2024学年全校各级学生干部

二、评定标准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中关于学生干部的加分细则及有关要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级学生组织所属学生干部进行评定,加分标准应按照测评体系德育测评项中的“1.4其他德育项目”进行评定。

(一)担任学生干部(职位分上限5分

各二级学院(或指导单位)自行对本学院(或指导的学生组织)所属学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定自行申请加分,其中校级学生干部由校团委负责学院和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负责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由业务指导单位负责

任期内,认真完成所在学院或学生组织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加5分,不合格者不得分。参与多个学生组织只能在一个学生组织内评定,重复加分。

(二)学生干部表现(表现分上限15分

校团委收集并审核各学院(或指导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申请加分各学生组织需对全体成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与良好的比例分别不超过总参评人员的30%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加15分,良好加10分,合格加5分,不合格者不得分。参与多个学生组织,按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或指导单位)应对本院(或组织)所属学生干部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将评定结果(附件1、2)通过学院网站、公众号或学生组织工作群等公示不少于3天,报学院党委(党总支或指导单位负责人同意后,于628周五前将公示证明、评定结果电子版和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gdqyxxsh@163.com

评定情况涉及学生学年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申请、入团入党等工作,请各学院各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定并核查确认加分信息。经校团委复核发现有错漏或学生组织成员投诉属实者,相关学院或组织的全部人员加分将予以退回或撤销,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院或组织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占磊 19868586880  666880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评定名单(职位分)

2.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评定名单(表现分)

3.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名单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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