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干部选拔考核、激励机制,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现对我校各级学生干部2023-2024学年工作进行评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3-2024学年全校各级学生干部
二、评定标准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中关于学生干部的加分细则及有关要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级学生组织所属学生干部进行评定,加分标准应按照测评体系德育测评项中的“1.4其他德育项目”进行评定。
(一)担任学生干部(职位分,上限5分)
各二级学院(或指导单位)自行对本学院(或指导的学生组织)所属学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定,自行申请加分,其中校级学生干部由校团委负责,学院和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负责,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由业务指导单位负责。
任期内,认真完成所在学院或学生组织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加5分,不合格者不得分。参与多个学生组织者,只能在一个学生组织内评定,不得重复加分。
(二)学生干部表现(表现分,上限15分)
校团委收集并审核各学院(或指导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申请加分。各学生组织需对全体成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与良好的比例分别不超过总参评人员的30%,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加15分,良好加10分,合格加5分,不合格者不得分。参与多个学生组织者,按最高等级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或指导单位)应对本院(或组织)所属学生干部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将评定结果(附件1、2)通过学院网站、公众号或学生组织工作群等公示不少于3天,报学院党委(党总支)或指导单位负责人同意后,于6月28日(周五)前将公示证明、评定结果电子版和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gdqyxxsh@163.com。
评定情况涉及学生学年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申请、入团入党等工作,请各学院各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定并核查确认加分信息。经校团委复核发现有错漏或学生组织成员投诉属实者,相关学院或组织的全部人员加分将予以退回或撤销,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院或组织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占磊 19868586880 666880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评定名单(职位分)
2.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评定名单(表现分)
3.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名单
校团委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