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立项项目: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照《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结题验收要求,对立项项目研究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察评估。
二、检查对象
我校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中已于2023年拨款资助的部分项目(不含2024年拨款资助项目)。
三、工作流程
(一)材料提交
1.项目自查
各项目对照要求开展自查,将相关材料(附件3、4及成果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学院复查
学院团委检查确认各项目进展情况,撰写自查报告,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于3月3日(周三)前将自查报告(PDF扫描件)和相关立项项目全套材料发送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3攀登计划中期检查”。
3.团委审查
校团委对各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照要求撰写学校自查报告,整理汇总相关材料于4月7日上报团省委。
(二)中期成果汇报展示
校团委将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3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成果公开汇报会,各项目需进行不少于6分钟项目进展汇报,请提前做好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占磊 19868586880 666880
邮箱:2019090003@gdip.edu.cn
附件:1.2023年攀登计划中期检查工作指引
2.2023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3.中期检查表
4.中期检查汇总表(样表)
5.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项目成果材料提交要求
7.二级学院团委自查报告(模板)
校团委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