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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立项项目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照《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结题验收要求,对立项项目研究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察评估。

二、检查对象

我校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中已于2023年拨款资助的部分项目(不含2024年拨款资助项目)

三、工作流程

(一)材料提交

1.项目自查

各项目对照要求开展自查,相关材料(附件3、4及成果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学院复查

学院团委检查确认各项目进展情况,撰写自查报告,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33周三前将自查报告(PDF扫描件)和相关立项项目全套材料发送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3攀登计划中期检查

3.团委审查

团委对各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照要求撰写学校自查报告,整理汇总相关材料于4月7日上报团省委。

(二)中期成果汇报展示

校团委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3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成果公开汇报会,各项目需进行不少于6分钟项目进展汇报,请提前做好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占磊  19868586880 666880

邮箱:2019090003@gdip.edu.cn

附件:1.2023年攀登计划中期检查工作指引

2.2023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3.中期检查表

4.中期检查汇总表(样表)

5.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项目成果材料提交要求

7.二级学院团委自查报告(模板)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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