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通过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德能兼备的复合型人才,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二、活动主题
挺膺担当建新功·青春奋进新时代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个人或团体),已获得往届“感动轻院年度人物”不在评选范围内
四、候选人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远大,志存高远;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知法守法,诚信友爱,文明有礼。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德育不低于60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30小时的i志愿时长(以i志愿系统为准);
5.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入校以来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7.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如在评审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参评:
(1)保留入学资格的;
(2)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3)退学试读的;
(4)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5)课程成绩不及格、补考或重修;
(6)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五、具体条件
(一)年度自立自强人物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能够自强自立,性格坚毅,积极进取;
(2)在自立自强和成长成才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有典型事例,是广大学生学习的楷模;
(3)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入学以来屡获学校或市级以上表彰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二)年度爱岗敬业人物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业优良,最近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或专业前30%以内;
(2)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截至2023年12月22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3)任学生干部期间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学生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能带领同学创建一个团结进取、奋发向上、充满朝气的集体,得到同学拥护支持并在入学以来获校级以上表彰;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三)年度勤学上进人物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业优良,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或专业前5%以内并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
(2)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帮助和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入学以来屡获学校或市级以上表彰优先考虑。
(四)年度文艺体育人物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在市级或省级及以上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2)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文化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大家喜爱,代表学校参加各类艺术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五)年度担当奉献人物
年度志愿服务时间累计150小时以上的i志愿时长,并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动践行雷锋精神,乐于奉献,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良好群众基础。热心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或在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绿美广东”、“百千万工程”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2)参与无偿献血累计15次以上或志愿服务时长的中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累计达120小时以上(i志愿时长),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热爱红十字事业,自觉维护红十字会良好形象。在开展红十字生命教育、应急救援、人道救助、救护培训,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
(3)志愿服务中荣获校级以上表彰或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优先考虑。
(六)年度创新创业人物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上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
(2)热爱科学,刻苦钻研,大胆创新,推动同学们对科学的认知以及头脑的开发,积极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互联网+、攀登计划等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实践和校内外各级各类专业学科竞赛并获校级以上奖项;
(4)学研结合,创新争先,勇于开拓,自主创业;在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或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带动更多同学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5)同等条件下有重大创新实践成果或发明专利、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调研报告者、在创新创业比赛或创新创业队伍中担任团队负责人以及在志愿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等优先考虑。
(七)年度十佳集体(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团队成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团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团队形式钻研知识,发挥技能,挥洒汗水,参加校内外各类比赛获得省级以上的优异成绩,为学校获得荣誉;
(2)学雷锋志愿活动扎实深入并取得显著成效,为校园和谐氛围形成作出贡献,有良好整体形象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点带动作用。
六、活动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构建“校一院”两级体系。各二级学院团委应结合本学院实际,开展院级推报工作。推报的“感动轻院年度人物”候选人应从团支部推送中产生,各学院推荐人数不得少于5人,多则不限。其他职能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3-5名候选人参评,不占用学院名额。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
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组织本学院推报工作。按照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宣传、认真选拔,择优推荐产生院级“感动轻院年度人物”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校团委。
(二)校级评选阶段(1月10日前)
第一阶段:采取交叉互评方式,评议推荐15名候选人参加2023年度“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评选活评选答辩会。
第二阶段:采取网络展示方式,通过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展示15名候选人的先进典型事迹,全校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此阶段成绩占最终成绩的10%)。
第三阶段:由校团委组织召开2023年度“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评选答辩会。采取现场汇报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由评委团进行评定(此阶段成绩占最终成绩的90%)。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根据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成绩,最终确定2023年度“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评选活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
七、奖励设置
1.2023年度“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评选活获得者10名(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一份、1000元“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奖学金。
2.被推荐至校级评选可加综合测评德育分2分;进入评选答辩会可另加综合测评德育分3分;获“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获得者综合测评德育分再另加5分,德育分最高加至10分。
八、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依照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注重宣传引导,对报名对象严格对照标准,择优推荐;学生上报材料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2.评选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既要严格评选标准条件,好中选优,又要从实际出发,不求全责备。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工作透明度,公平、公正、公开,把群众公认的先进人物评选出来。
3.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31日12: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汇总后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至校团委。(1)各候选人报名表(附件1)Word版及PDF盖章版、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不少于2M)、其他能够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5张,不少于2M)等相关佐证材料;(2)学院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及PDF盖章版。
联系人:李馨雨 13826438226/668226(老师)
罗靖仪 18402009595(老师)
龚灿 14718017769(学生)
邮箱:gdqytw@163.com,邮件命名:学院+2023年度“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材料
纸质版上交地址:广州新港校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二楼202/南海北校区行政楼2419
附件:1.2023年度“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2023年度“感动轻院年度人物”评选人物评选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