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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第十三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3-05 浏览次数:

各院系、各部门: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重要导向性和示范作用的竞赛活动,受到我校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动员和引导我校大学生积极投身科学实践,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搭建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舞台,推动学校与社会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大批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为科教兴校作出更大的贡献。我校决定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4年2月~2014年12月

二、活动口号: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组织机构由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评审委员会由我校建立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教师组成。

四、参赛对象

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大学生。

五、作品要求

竞赛作品分成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类、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和专业调研报告类、科技发明制作类三大类;要求以学生独立完成为主,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已转让专利的作品不能参赛。

六、评审奖励

(一)评审方式

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础标准,各院系负责作品的资格审查以及自行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作品进行复核;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本次活动将努力促使评审方式更加规范化,对参赛作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二)奖励方式

竞赛按三类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按照《广东轻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中的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七、推进步骤

(一)组织发动、立项启动阶段(2月至3月)

2月至3月下旬,各院系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并开始接受立项申请。经院系初审,符合参赛要求、有研发价值的项目,各单位先自行予以立项,给予适当的经费、场地和政策扶持。各院系的正式立项项目请于3月2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419室),由办公室统筹后向全校公布。

(二)各院系组织项目攻关阶段(3月至10月)

3月至10月,各院系组织老师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立项、启动、攻关等工作。

(三)项目结题、资格审查和申报参赛阶段(11月)

各院系组织项目结题,对项目进行评估,择优推出项目参赛;并按要求对申报参赛的(项目)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于11月14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已选定的本院系参赛作品。

(四)终审阶段(12月中旬)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作品、作者进行展示或答辩;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审。全校范围内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八、几点要求

(一)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要发挥“挑战杯”的品牌效应,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院系要以本次“挑战杯”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大对“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挑战杯”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更加积极地参加“挑战杯”的各项比赛,要注意吸引教师积极参与指导这项活动。同时,也要努力利用政策支持,尽快落实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经费、场地等,营造“挑战杯”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做好对参赛作品的组织、指导和资格审核工作

各院系要在学生的参与面上下功夫,引导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各院系参赛作品立项、扶持、资格审核和申报参赛工作是搞好此次竞赛的重要基础,要联系有关导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使一些质量较高的作品进一步得到完善,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并指导、帮助学生按申报要求严格履行参赛手续。

联系人:李馨雨 13826438226(668226)

0757-88576193

附件1:《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立项确认表》

附件2:《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表》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

(团委代章)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