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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届学术科技节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3-10 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激发青年学生的创新创造精神,进一步活跃校园科技创新和学术研讨氛围,学校将举办我校第十五届学术科技节。为确保第十五届学术科技节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 • 青春创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4月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五、活动内容

(一)创业计划大赛

(二)大学生中文辩论赛

(三)中华传统文化知识竞赛

(四)网页设计大赛

(五)“我的中国梦”征文比赛

(六)网聚轻院微博--四格漫画创造大赛

六、 组织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第十五届学术科技节是当前我校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院系、各学生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配合学术科技节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院系内的学术科技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本院系的学术氛围建设。

2、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项活动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策划和组织竞赛的开展,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特点,创造性地设计活动开展的形式和方式,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各院系和学生组织要结合第十五届学术科技节的活动项目,积极开展本院系内的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各院系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阵地和社会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种方式对全校活动和院系内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氛围,打造品牌活动,扩大影响。

4、广泛发动,扩大参与。要广泛发动同学们参与学术科技节的各项活动,注重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引导广大学生参加到活动中来,更好地发挥学术科技节活动引导、教育、服务大学生的作用。

七、 奖励

为表彰各分团委在本届学术科技节的各项工作中所做的贡献,团委将开展“优秀组织奖”的评比表彰活动,共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奖”(评比细则见附件1)。

附件1:《第十五届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评比细则》

共青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附件1:

第十五届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

为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更好地开展“中国梦•青春创”为主题的学术科技节活动,使组织工作更严谨,使科技节开展更成功,真正切实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本届学术科技节期间,对各院系参加组织各项活动的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获取本届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称号的单位。为保证评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4月—5月

二、评选对象:各院系分团委

三、评选数量:6个

四、评选细则:

本次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得分由A、B、C、D四部分组成,各院系在本届学术科技节中的最后得分为A×25%+B×25%+C×25%+D×25%。得分排在前六名的分团委将获得“优秀组织奖”称号,如果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则由团委会议进行仲裁。

A、创业计划大赛得分

创业计划大赛,获奖团队获一等奖一个可得20分、获二等奖一个可得16分、获三等奖一个可得12分,获优秀奖一个可得8分。如获奖队伍中有队员和团队负责人不在一个院系,该队员所在院系按照一、二、三等和优秀奖的等级,可得5、4、3、2分,多人不进行累加。单项奖不加分。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B、大学生中文辩论赛得分

大学生中文辩论赛中,获奖院系冠军加100分,亚军加90分,季军加70分,第四名加60分,第五名—第八名40分,其他20分.单项奖不加分。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C、中华传统文化知识竞赛得分

中华传统文化知识竞赛,获奖团队获一等奖一个可得20分、获二等奖一个可得16分、获三等奖一个可得12分,获优秀奖一个可得8分。单项奖不加分。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D、“我的中国梦”征文比赛得分

“我的中国梦”征文比赛,加分规则为: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3分。单项奖不加分。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请各分团委按照评选细则的要求,组织好各项工作,争先创优,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