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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七届文化艺术节之“舞蹈大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04 浏览次数:

大赛背景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将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与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有机结合,以鲜明的价值导向、高雅的艺术活动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大学生作为青春的代言人,洋溢着年轻的活力,同时为爱好舞蹈的同学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也为增进各院系之间友好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赛时间地点安排

1、初赛:11月13号(周五)图书馆报告厅 19:00—22:00

2、决赛:11月20号(周五)露天舞台19:30—22:00

大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初赛:参赛院系各出舞蹈队(1-3支),允许跨院系组成舞蹈队参赛。

决赛:按照初赛得分高低选出十支队伍进入决赛。

大赛报名注意事项

1.参赛上报时间:2015年11月5日前

2.参赛上报要求:按照参赛报名表(见附件)认真填写信息(只需要上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QQ邮箱

3.联系人:王明扬 13790090995(670995)

邮箱:1197215186@qq.com

(报名表格式于最后附加)

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须服从大赛统一安排,严格遵守比赛纪律,违规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应青年特点和时代精神。

3.比赛舞种主要包括:民族舞、现代舞、国标舞、健美操等。

4.参赛方式可以是独舞或群舞,个人(团体)不限报一个作品。

5.初赛所有参赛队伍表演时间为2-3 分钟;决赛参赛队伍表演时间为4-6分钟。

6.参赛选手均自带伴奏(MP3格式)。

7.各参赛队负责人在比赛前一周将参赛节目、参赛者名单和舞蹈音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为防止舞蹈背景音乐出错,建议各参赛队伍负责人自备U盘存放舞蹈音乐并 在比赛正式开始前试听音乐,如有问题以便更正。)

8.在会场内务必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卫生,尊重他人演出成果。

9.进入决赛队伍所准备的一支参赛舞蹈的形式、舞种、参与人数可与原参赛作品不同,队伍组成人员必须属于与初赛保持一致。

大赛奖项

一等奖(一名);奖杯+荣誉证书

二等奖(二名):奖杯+荣誉证书

三等奖(三名):奖杯+荣誉证书

优秀奖(四名):荣誉证书

附件:《第十七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之舞蹈大赛参赛报名表》http://pan.baidu.com/s/1c06Zjvq

共青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