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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学校“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骨干”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化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建设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学生组织形象,学校拟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团结引导广大学生组织和学生骨干,努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优秀学生会”申报对象为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校“优秀学生骨干申报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优秀学生会

1.参评资格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截至2023123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2.参评条件

1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高校学生会意识形态工作,勇于站在时代潮头,肩负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学生会成员“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为100%。2023年度出现与学生会或学生会工作人员有关舆情事件的组织不得申报。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依章依规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按期换届,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在同级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优秀学生会应明确职能定位,改革运行机制,精简组织机构,认真落实“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

(3)服务同学精准有效。牢记服务宗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4)深化改革扎实有序。稳妥有序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高质量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完成2022年度春秋两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工作人员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建立功能型团支部。

(5)积极承办或协办各级团委和学联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艺术节和学术科技攀登大讲堂“灯塔学习会”等。

(二)优秀学生骨干

1.参评资格

校学生会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截至2023123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2.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为100%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优先考虑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其中,本专科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其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同学可优先考虑。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志愿时长不少于20小时,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学生组织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级、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2023年度出现与本级学生会或学生会工作人员有关舆情情事件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得参与评选。

三、申报名额

优秀学生会

全校评选5个优秀学生会参照2023学生会常规工作年度量化考核结果

优秀学生骨干

优秀学生骨干评选比例为学生会干部数量的20%由二级学院学生会按比例推荐、评选产生,报校学生会审核。校学生会优秀学生骨干评选,由校学生会按比例推荐、评选产生,不占学院名额。上一年度被评为“优秀学生会”的二级学院,“优秀学生会骨干”推荐数在按比例分配的基础上增加2名。

四、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

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报,认真严肃开展推报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程序考察,所有报送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

(二)严肃推报,公平公开

各单位要在推报人选所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严格遵守推报程序和组织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对评选对象进行专题报道,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

申报资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文件夹请按照附件4建立整理。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4月15日17:00前发送到校学生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骨干’材料”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予补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占磊 19868586880  666880

电子邮箱:gdqyxsh2024@163.com


附件:1.“优秀学生会”申报表+事迹材料

2.“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

3.“优秀学生会”事迹材料主要内容模板

4.文件夹建立样板

5.二级学院自查表

6.申报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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