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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作品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大学生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支持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

二、竞赛方式

本届大赛分为内地参赛项目、港澳台侨参赛项目两个类别。

三、竞赛内容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投身到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之中,共设置五个类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类: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3.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类: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类: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类: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竞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四、参赛对象

凡我校202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学生,均可参赛。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

2.参赛作品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效竞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不可报名参赛。

4.每个团队或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含主要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赛道(组别)。每个团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

5.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6.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或预期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7.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保证该项目在研究过程中未对所研究动植物的繁衍、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六、其他要求

1.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1,Excel版和pdf扫描件)、项目申报表(附件2)、商业计划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gdqytz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学院+第十四届“挑战杯”参赛项目。以上材料均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2.各学院要结合大赛的新要求,注重与“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攀登计划”专项资金、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的衔接和拓展,鼓励学生将科技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

3.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参赛成员和作品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或在本次参赛作品以及曾在社交网络媒体、公开场合发布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言论的,一律不得参赛。

 

联系人:刘占磊 19868586880 666880

 

附件:1.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2.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

3.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计划书(模板)

 

校团委

2023年12月29日